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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订印发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 应急预案》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9-12-25    来源:原创    点击:62990





济妇幼字〔2018〕25号

关于修订印发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》的通知


各科室、部、办:

为了切实保障危重孕产妇的救治,根据《济宁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实施方案》(济卫字〔2018〕25号)修订了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》,现下发到各科室、部、办,请遵照执行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9月26日



济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

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

为确保及时、迅速、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,提高其应急抢救能力,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,保障母婴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、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等法律规章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预案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在我院门诊、住院因各种妊娠合并症、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、新生儿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、新生儿的抢救。

二、组织结构与职责

(一)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应急领导小组:

组  长:郭克建

副组长:李 明

成  员:吴广利 任英霞 张祥峰 朱建政 张冉 常文杰

办公室设在医务部。

(二)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应急领导小组职责:

1、负责医院产科急救的领导和指挥。

2、负责产科急救应急措施的重大决策。

(三)院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应急专业小组:

组  长: 李 明

副组长:吴广利

成  员:任英霞 常文杰 张祥峰 朱建政 王灵  王为进 张庆珍  张冉  刘素青  孟秀云  时征  张燕  宗秋升  边凤荣  王凯

(四)院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应急专业小组职责:

1、负责本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工作。

2、根据孕产妇死亡及急救中诊治、抢救的薄弱环节,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指导落实。

3、及时完善各种抢救记录。

(五)科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应急小组:

组  长:张祥峰  朱建政

成  员:王为进 王灵 王凤英 刘红丽 高萍  张冉

张庆珍 刘素青 汤先梅 孟秀云 值班人员

(六)科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应急小组职责

1、负责全科危重、疑难孕产妇抢救工作。

2、抢救小组成员必须24小时手机畅通,,外出需请假,接到呼叫10分钟内赶到科室,迅速投入抢救,按院、科抢救小组组长安排有条不紊地工作。

3、抢救小组成员要加强产科和新生儿重症的理论及实践学习,熟练掌握产科岀血、各种休克、DIC 、子痫、羊水栓塞、急性心衰及呼衰肾衰、新生儿窒息等危重病人的监护处理程序。

4、抢救结束后及时组织小组成员讨论,总结经验及教训,不断提高产科抢救技术,确保母婴安全。

三、应急响应

Ⅲ级应急响应: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,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,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或主诊组长,进入预警状态。

Ⅱ级应急响应: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,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,应立即启动科室危重孕产妇急救应急响应。

Ⅰ级应急响应: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,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,应立即启动院级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。

四、启动及抢救、转诊程序

(一)应急响应启动:符合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,首诊医护人员,应立即报告科主任,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。

(二)应急响应:院、科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,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,及时了解病情,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、物资调配工作。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,危急解除时也应及时报告。

(三)院内抢救:发现孕产妇出现危重情况后,科室必须由科室主任或最高级别医师指挥,积极进行院内抢救。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,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。病人确需转院的,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、物资保障。

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,做好输血、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。专家到达之后,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。

(四)上级专家会诊:在院内抢救时如需要会诊,首先呼叫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库相关专家进行电话会诊。如病情需要,可请求市级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。

(五)转诊治疗:危重孕产妇抢救原则上实行就地就近抢救和“先动专家,再动病人”原则。如医院医疗设备或技术条件确实不能承担进一步救治要求,且孕产妇基本情况能适宜短距离转运的,请示科主任或两名副主任医师同意后,方可实施转诊。转诊要求:

1、实行首诊负责制。科室接诊危重孕产妇时,应及时诊治。在孕产妇不宜搬运时,应负责在上级专家指导下继续救治。

2、建立绿色通道。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。

3、先与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联系,联系好后方可转诊。

4、由当班医生拨打120或请院办派车,讲明情况,抢救同时做好转诊准备。转诊途中,科室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,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。

5、在转诊时应同时递交危重孕产妇转诊记录,内容包括:病人姓名、年龄、主要诊断、主要治疗经过、主要辅助检查记录,经治医生姓名、电话等,护送医师交接后方可返回。

五、保障措施

(一)人员保障。院、科抢救组织成员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,随叫随到。

(二)技术保障。加强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,提高诊疗水平。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,保证抢救的及时性。

(三)物资保障。科室要不断完善抢救设施,做好各种抢救药品的储备,抢救设施完好率要求100%。办公室协助检验科要保证提供孕产妇抢救用血。

六、责任追究

科室要严格执行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》,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应急抢救能力,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。对因管理失误和医疗责任造成孕产妇死亡的:

(一)取消科室年度先进评选资格,并对责任人给予年度评定不合格、扣除奖金、延迟职称晋升或高职低聘、直至解聘等处分;

(二)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,擅自从事助产服务造成孕产妇死亡及其它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;

(三)造成医疗事故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七、此预案从2018年9月26日起开始实施。

附件:

1. 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联系人及方式

2. 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小组联系人及方式

3. 孕产妇三级预警应急流程

4. 急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